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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日,黄先生与一家搬家公司联系时,说好了搬家工人到家里后,双方要签订一份书面合同。但第二天上门搬家时,对方却说忘了拿合同。看到搬家工人和车辆已来,黄先生没有办法了。搬家时,由于疏忽,黄先生将刚买不久的手机落在房间里,发现后返回取时,找遍整套房子都不见手机踪影。询问搬家工人?他们开始支支吾吾,后又一口咬定没看见,黄先生向公关机关报案,但因证据不足,无法查询。东西搬到新家后,凌乱不堪。第二天,黄先生在整理时,发现家里价值上千元的一对瓷器被碰坏了。黄先生找到搬家公司,搬家公司却拒不认账,以没有证据为由拒绝赔偿。
有客户反映,一些搬家公司专门在价格上做文章。原本讲好了价格,可搬家公司到现场搬到一半,说东西一车装不下,需要再用一辆车,还得加钱。有的搬家工人搬家途中以各种理由索要其他费用,用户往往图个顺利,就只好掏钱而不去计较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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